教务处
站内搜索:
 
 学院首页  首页  部门介绍  教学文件  实验安全  质量监控  实践教学  师资培养  招生考试  评估信息  学籍学历  质量工程 
  教学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通告 > 正文
 

河套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2:15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院系:

为了保证期末和下学期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望各院系认真组织,遵照执行。

、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秀良(主考)

副组长:王永明(副主考)

 员:詹雨 张海玲 各院系主任 教学督导工作组成员 教务处有关人员  

二、结课要求

要求任课教师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完成教学任务,因法定节假日等原因耽误的课时数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

三、考试的组织

院系按要求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河套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河院发〔2017〕199号)、《河套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河院发〔2017〕153号)、《河套学院监考人员管理办法》(河院发〔2018〕330号)文件;班主任、辅导员要组织各班召开专题班会,落实学院、院系考试工作要求,组织学生学习《河套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河院发〔2017〕108号)、《河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河院发〔2022118号)、《河套学院本科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院教字〔2013〕88号)、《河套学院专科学生补考管理规定》(河院发〔2019〕112号)、《河套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修订)》(河院发〔2019〕29号)、《河套学院考场规则》(河院发〔2018〕335号)、《河套学院诚信考试管理办法》(河院发﹝2018﹞344号)、《河套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河院发2018〔215〕号)等相关文件。

四、考试形式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612—7月6举行考试形式为线下考试

五、考试安排

(一)双学士学位专业由相关院系在6月12-21日期间组织安排考试。

(二)计算机基础与应用、体育(含重修)、素质拓展课在6月12-30日期间随堂安排考试。数学与计算机系与相关院系沟通安排本科计算机基础与应用课程重修考试机房。素质拓展课由授课教师所在院系负责组织安排考试。

(三)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在6月12-30日期间组织安排进行考核。

(四)其它课程考试工作从7月3日开始(第一场考试时间为8:30-10:10;第二场考试时间为10:20-12:00;第三场考试时间为14:30—16:10;第四场考试时间为16:20-18:00)。

(五)专科学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成绩不及格者可申请安排本次补考。往届未毕业专科学生可申请参加本次补考。

(六)各院系教学科研科审核在校本科学生、往届未毕业本科学生的重修资格,审核合格后可参加本次重修考试,各院系于6月15日前上报《河套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汇总表》(见附件1)。

(七)自2019-2020学年以后开设课程参加补考、重修需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河套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缴费汇总表》(见附件2),以院系为单位于6月23前到计划财务处交费。

(八)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负责教师

7月3

8:30-10:10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2级本科在校生(除2019级本科、2020级专科)、往届生可申请补考、重修)

郭志敏13088490605

7月3

10:20-12: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21级本科2020级专升本,在校生(除2019级本科)、往届生可申请重修)

郭志敏13088490605

7月3

14:30-16:1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2020专升本,在校生(除2019级本科、2020级专科)、往届生可申请补考重修

郭志敏13088490605

7月4

8:30-10:10

大学英语(二)(2022级本科在校生(除2019级本科、2020级专科)、往届生可申请补考、重修)

刘庚明18647897199

7月4

10:20-12:0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0级本科,在校生(除2019级本科、2020级专科)、往届生可申请补考、重修)

郭志敏13088490605

7月4

14:30-16:10

大学英语(四)(2021级本科在校生(除2019级本科)、往届生可申请重修

刘庚明18647897199

(九)各院系按照教务处要求的规范格式,于6月16日前上报《河套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3),同时上报考试巡视小组名单。

(十)学分、课时、教学大纲、教材均相同的课程由相关院系沟通安排使用同一试卷并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蒙语授课学生除外),本科重修课程同一科目试卷需相同。

(十一)申请诚信考场的班级需填写《河套学院“诚信考场”审批表》(见附件4)与《河套学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由各院系统一保管,并于6月21日前将《河套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诚信考场汇总表》(见附件6)上教务处教务科。

(十二)各院系按照《河套学院标准化考场定位表》(见附件7),安排考务办公室和期末考试,期末考试考场使用标准化考场。

(十三)试题上报、试卷印制及保管要求

试卷一律采用学院规定的统一样式用B4纸正反面进行印制,学院文印室负责印制公共课试卷,于6月21日前将规范的纸质试题报文印室。专业课试卷由院系指定两名专人到学院文印室进行印制,并填写“河套学院试卷印刷领取交接表”,试卷印制人员监督印刷部门做好废卷、制版等材料的清理销毁工作。

试卷印制结束后,由院系指定两名专人及时领取试卷,并进行分卷密封,存放在专用的带锁文件柜中。在试卷命题、印制、保管等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应始终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

电子试卷由专机保存,专人保管,该台电脑不得连接互联网。命题教师、试卷管理人员、教学科研科等与试卷接触的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职责。

(十四)考试过程要求

教师积极承担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加强考风考纪。视频监考员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考试过程。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认真记录不同时间段交卷人数,若发现有考生作弊,要求考生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签字确认。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若发现教师迟到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要求监考教师在巡视记录单上填写事情经过并签字确认。监考教师如有特殊情况离开考场需联系院系巡视另外安排其他人来监考。

(十五)阅卷、成绩录入要求

各院系要认真组织任课教师流水阅卷,填写上报《河套学院流水判卷安排表》(见附件8),阅卷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1日,成绩录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任课教师须按规定时间录入成绩。

(十六)成绩查询时间

学生在考试结束两周后,可登录河套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查询。

、外聘教师考核工作

各院系认真组织完成对外聘教师的考核并填写《河套学院外聘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登记表》(见附件9),于6月21日前上交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一)下学期需外聘教师的院系(院系内教师工作量需达到学院要求,在学院内部无法安排任课教师时方可外聘),于6月21日前完成外聘工作,并上交签字、盖章的外聘教师审批表和协议书,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聘用。

(二)教学文件检查

各院系于学期末检查下学期本科任课教师的备课情况,要求至少完成三分之一的备课量;开学初进行期初教学检查,要求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齐全,完成备课量。

、放假、开学时间

(一)放假时间

学生于20237月7日放假。

(二)开学时间

学生暂定20238月26、27日报到,20238月28日正式上课。

、其他

各院系合理安排新开课程、新任课教师和有意向外出学习教师的学习培训工作,及时联系相关兄弟院校统筹安排学习交流工作。

附件电子表格已上传至教务管理群内,请下载使用,汇总表纸质版院系主任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C2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yjwcjwk@163.com

河套学院教务处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云中大街河套学院 | 邮政编码:015000 | 电话:0478-841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