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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8:00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第一

第一条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我院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建设,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协同育人,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微专业是指在我院现有本科专业目录以外,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拓宽学生的就业面

第三条 微专业建设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

第四条 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由各院系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学院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立项实施。

第二章 建设思路和目标

第五条 微专业建设以就业为导向直接面向企业具体岗位需求,以改革创新和交叉融合为手段,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进教学方法更新和教学手段现代化,拓宽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途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对口就业

第六条 通过3-4年的建设,在全院建设一批社会反响好、学生满意度高,能凸显学院办学特色、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或具有跨学科交叉特色,能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高水平微专业。

建设任务

第七条 促进课程体系与课堂内容更新。积极开发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新课程,及时优化课程内容,以适应“四新”发展新要求及学科专业交叉趋势。

第八条 培育优质教学团队。大力加强学科交叉特色的跨学科教学团队和校企合作团队建设,鼓励教学团队在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进行不断创新改革,提升学院师资队伍的建设水平。

第九条 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更多机会。浓缩精炼新知识、跨学科基础知识,探索合理、有效的实践教学形式,提高课程的品质与效果,构建科学合理的核心知识体系,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第十条 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建立科学、合理、重点突出的跨学科课程体系,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拓展,提升学生跨学科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加强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

立项与建设

十一 微专业建设实行开放性与竞争性相结合、自我评估与学院评估相结合、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十二 根据教学建设与改革以及人才培养需要,学院定期发布微专业申报建设通知,组织微专业立项评审工作

十三 微专业立项建设的基本条件为:

(一)专业建设目标清晰、任务明确特色鲜明;依托学院的优势和特色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

二)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的能力

(三)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齐全、合理积极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每个微专业需开设3-5门课程,总学分在10分左右,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学制为2-3学期

(五)开设院系够在政策、人员、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指导师,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十四 符合立项建设基本条件的院系,根据学发布的微专业立项建设通知,按规定格式填写《河套学院微专业立项建设申书》见附件1)。申报院系应确保申书内容的真实性。

第十 组织专家对《河套学院微专业立项建设申书》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学院与院系理职

十七 对微专业建设与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指导微专业的建设、运行与管理。

(二)组织开展微专业申报与评审工作。

(三)组织开展微专业资格审定和证书印制发放等工作。

)组织开展微专业评估工作。

十八 院系对微专业建设与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开展微专业申报工作。设置建设负责人1名,院系需充分统筹校内外高水平师资力量,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组建教学团队。团队负责人由微专业负责人担任,团队成员主要由行业企业相关专家、学院教师组成,其中校内教师须来自两个及以上院系

(二)制定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等文件

(三)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等具体建设任务。

开展微专业授课教师安排、课程考核、成绩统计和档案管理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微专业学生的报名与遴选工作。

运行

第十 各微专业确定招收对象、修读学期和学生遴选办法,报教务处审定后经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后,面向全院学生公布。

二十 微专业原则上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原则上报名人数为10人以上方可开班一般安排在周六日或晚自习时间段排课。

二十一 学院在籍学生自二年级起,主修专业的已修课程成绩要求在70分及以上以根据自己的专业需求和兴趣爱好自愿报名,每人至多修读1个微专业,且必须满足修读该微专业的先修课程要求。

第二十 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可参加补考,每门课程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二十三 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前按要求修满微专业中2学分及以上,但未到15学分的,可申请认定为选修课学分

二十四 因学习兴趣发生转移等,学生可提出退出申请,经微专业开设院系审核同意后正式退出微专业。

二十五 微专业课程成绩记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及学生成绩单。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二十六 学生按照微专业课程设置要求,修读完成所有课程,院系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发放学院统一制作的微专业学习证书。未获得微专业学习证书的学生,所修微专业课程学分可以申请认定为选修课学分

第二十 微专业建设期内,学院每年组织开展微专业建设情况检查。

评估

二十八 建设期满,在微专业自评基础上,学组织专家对微专业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合格的微专业可继续招生;综合评估不合格专业终止招生,并限期整改。

二十九 综合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一)教学与管理团队。教学团队坚持立德树人,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与水平高,教学特色鲜明,能将专业知识、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教学团队常态化开展微专业建设和教学研讨活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具有完整、规范的微专业管理档案材料。

(二教学内容。课程内容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跨学科特点,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能及时将跨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研教改成果引入教学符合科学性、先进性要求;课程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符合“四新”发展新要求及学科专业交叉融合趋势。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突出“学为中心”的理念,能做到因材施教,重视以“自主、探究、合作”为特征的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的运用,积极采用线上、 线上线下混合、翻转课堂理论与实操结合等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四)教学资源。编选并重,择优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优秀教材或高水平的教材;教学资源丰富,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了有效的、先进的、前沿的文献资料;鼓励自建在线开放课程或选用校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每个微专业至少建成 2 门在线开放课程,逐步实现所有课程资源上网。

(五)教学评价与持续改进。积极开展教学评价改革,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考核方式灵活多样,具有启发性,侧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考核要求清晰明确、导向性强,评判公正规范;充分发挥教师团队治学的作用,自主建立以学生学习效果为导向的持续改进的机制体制

经费理与保

三十 支持微专业进行课程教材建设,在培育优质课程、示范课程、一流课程和重点教材,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建设

三十一 微专业课程教学工作量与学同类课程同等计算

三十二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十三 本办法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河套学院微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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