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课程是建设优质课程、示范课程、精品课程的基础,达到合格标准是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根据《河套学院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意见》(院发〔2014〕6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科合格课程的评估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课程评估的要求
(一)课程建设要求
合格课程以规范化建设为主,要求教学文件齐全,执行严格;教学内容充实,能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选用教材符合相关教学管理规定的要求;能够在课堂教学中灵活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较好;教师有较强的教研意识,能够积极地探索课程教学改革,并能在教学中较好地应用改革成果。
(二)听课要求
主讲教师按照《河套学院听课制度(修订)》(院教字〔2014〕52号)文件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做详细听课记录,并进行教学经验沟通交流。
(三)试讲要求
参加院系组织的本科课程任课教师试讲工作,试讲评议良好,达到本科课堂教学要求,教学效果良好。
二、评估验收范围及要求
(一)凡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均应参加合格课程验收。由各院系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评估标准,并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合格课程进行评估验收(为其他院系代课的教师由任课教师所属院系评估验收)。对达到合格标准的课程,填写《河套学院合格课程评估验收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和《河套学院合格课程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合格课程相关评审材料由任课教师所属院系建档存档,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对不达标的课程,限期进行整改,期满后重新进行评估验收。相关电子材料于12月22日前发送至hyjwcjwk@163.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务科。
(二)教务处将对各院系确定的合格课程验收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