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套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河院发〔2019〕76号)和《河套学院2022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文件精神,为适应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新形势下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稳步提升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奠定坚实基础,学院将开展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工作开展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9日。
二、调研论证形式
各院系通过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师生座谈会、行业企业专家参加的调研论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工作。
三、调研论证内容
各院系要组织行业企业专家、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教师、学生代表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研讨、论证,针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思路、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架构、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环节设置情况,课程体系支撑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情况,落实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的特色和亮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后续教学改革思考等方面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要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调研论证要求
(一)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实施人才培养的根本性和指导性文件,是学院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过程、实施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各院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工作,组织专家、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专业教师及学生认真进行审阅讨论,广泛听取对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意见和建议,合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科学、严谨、可行。
(二)各院系将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工作的照片、视频、记录等过程性材料及时进行存档。
(三)各院系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工作安排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