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相关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发展规律,科学设立评价目标、指标、方法,深入推进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各项工作,按照《河套学院2022年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现将近期工作安排如下:
各部门、相关院系根据《河套学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工作方案》《河套学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负面清单》文件要求,结合《河套学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措施清单的通知》中的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任务、落实举措、完成(实施)时间,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各部门、相关院系根据《河套学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措施清单的通知》要求,进行逐项逐条梳理,认真总结2021年以来部门、院系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如具体举措、取得成效、充分展示改革特色和亮点)、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改革方向和着力重点)和对学院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部门、院系教育评价改革工作阶段性总结。
各部门、相关院系请于5月13日前将电子版总结发送至邮箱htxyjfzx@163.com,纸质版总结经部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行政楼C203办公室。
教务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