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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关于组织开展《传承的力量》体育艺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9:09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内教体函〔2021〕7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学院将组织开展《传承的力量》体育艺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作品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元旦、五四青年节、教师节、国庆节等现代节日为契机,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和国家认同,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集中展示学院体育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

二、展示内容和方式

(一)展示内容

1.直接反映学院体育艺术教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成果的节目。

2.直接反映节日的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节目。

3.展示活动形式为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手工艺、传统体育项目、大课间展示等。

4.其他网络喜闻乐见的体育、艺术等传统文化教育内容。

(二)展示方式

展示活动包括“演、展、播、拍、库”等五种方式。

1.演:制作体育艺术教育成果精品专题片。由学院组织专业摄制团队对精品成果节目进行集中拍摄,并挖掘其中的感人故事,制作《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成果展示系列节目。

2.展:学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群体性体育艺术教育活动网络展示。在学院的网络平台展示体育艺术教育成果,展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和音频。

3.播:节日校园文化网络精品联播、直播。学院推荐体育艺术教育精品视频,如大课间、艺术节目等参与中央级媒体组织的网络精品联播或直播。

4.拍:学院体育艺术教育微博随手拍联动。根据各院系上报的成果,学院登录微博平台在#传承的理论大#话题下择优发表。

5库:学院将推荐优秀体育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案例成果上传中央级媒体平台《传承的力量》活动页面,参与《传承的力量》案例库征集。

三、参赛要求

(一)作品可以是图集、短视频和音频等类型。

(二)每组最多10张图片,JPG和PNG格式,单张图片不大于1M-10MB。

(三)单个短视频作品不超过5分钟,文件不大于1GB,MP4,mov,wmv等常用格式。

(四)音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大小不超过500M,MP3,mpeg等常用格式。

请各院系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宣传动员,组织本院系学生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河套学院<传承的力量>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给教务处教务科C203,汇总表及节目视频、图片或音频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yjwcjwk@163.com,由学院审核后,择优上报。

河套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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