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站内搜索:
 
 学院首页  首页  部门介绍  教学文件  实验安全  质量监控  实践教学  师资培养  招生考试  评估信息  学籍学历  质量工程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河套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9:03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系列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79号)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的已有毕业生的专业。

  二、建设原则

  (一)突出示范领跑。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示范性本科专业,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推动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二)坚持院系主体。各院系发挥主体作用,做好建设专业遴选推荐工作,要制定规划,明确责任,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推荐条件

(一)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院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二)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

(三)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四)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考核方式不断改革,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五)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六)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七)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强化实践教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

四、推荐名额

各院系推荐一流本科专业1个。

  五、工作程序

(一)院系遴选推荐。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建立专业遴选建设机制,制定一流专业建设规划,根据本院系优势特色和学科布局情况,推荐院级一流本科专业。

(二)学院立项推荐。学院将对各院系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于评审出的专业,认定为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按照教育厅分配名额推荐参评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自治区评估合格的将授予“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称号。

(三)建设与验收。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期为三年,建设期满后,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将授予“院级一流本科专业”称号,建设质量不达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专业建设点予以撤销。学院将按相关要求配置专项资金支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根据建设原则和推荐条件,遴选申报专业,并填写《河套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请表》。

(二)各院系于11月15日前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河套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请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三)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认真做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

河套学院教务处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云中大街河套学院 | 邮政编码:015000 | 电话:0478-841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