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关于做好专业带头人增补工作的通知
院教字〔2019〕43号
各系部:
根据学院转型发展和专业建设工作的需要,依据《河套学院专业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修订)》(河院发〔2018〕58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专业带头人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数量
专业带头人选聘条件见《河套学院专业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修订)》。2019年新增本科专业、专业带头人因退休等因素调整的本科专业和一人承担两个本科专业的各增补一名专业带头人。
二、选聘程序
1.本人申请
凡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并填写《河套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见附件1),报专业所在系部审核。
2.系部遴选推荐
各系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河套学院专业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进行初审,并将申报材料报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3.学院评审
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各系部的推荐材料提交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者,即可认定为学院专业带头人,并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颁发聘书。
三、其他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1.专业带头人推荐情况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电子文档1份)(见附件2);
2.经系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签盖章之后的申报表(纸质材料2份,电子文档1份)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二)时间安排要求
2019年4月12日之前各系部完成评审工作,并上报纸质材料至教务处C203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995373615@qq.com邮箱。
附件1:河套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附件2:河套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