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汉语委批准
我院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按照自治区汉语委关于全面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要求,我院制定了机测工作实施方案,选派测试员参加了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培训,并于2013年12月完成了机房的建设和十个测试室的配置。2014年3月,经自治区汉语委审核验收,批准我院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本学期,按照自治区汉语委《关于同意河套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开展机测的复函》(内语办函[2014] 7号),我院将首次开展普通话水平机测工作,进一步规范测试流程,提高测试质量。
教务处语言文字测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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