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19〕80号
各系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院转型发展,根据《河套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院发〔2015〕168号)的要求,结合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现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任课教师进修学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及进修时间
1.本期选派教师须为新增本科专业或承担其他本科专业主干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2.各系部选派进修教师应严格把关,依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结合本系部师资队伍情况及教师实际教学情况,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选派进修教师,杜绝教师派出后无人上课的现象发生。每个本科专业可选派1名教师,且每位教师可选择进修1-2门本专业拟开设专业课程,并在进修结束后能够胜任所进修课程的教学任务。
3.各系部应优先选派任教三年以上,未参加过本类型培训的教师参加进修学习,由系部或选派教师根据专业情况联系区内外重点高校进修学习。
4.课程进修学习时间为一个学期。
二、选派程序
1.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套学院教师培训进修申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并交系部汇总。
2.系部根据选派要求进行初审,并确定本系部选派进修教师名单,于2019年6月28日之前将《河套学院教师培训进修申请表》交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C201)。教务处统一进行复审后确定本期进修教师名单,报学院审批。学院审批通过后,统一签发派出函。
三、进修学习的具体要求
1.教师在进修前制定进修学习计划(A4纸打印稿),在本学期结束前交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教师在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请假,擅自离开;如需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交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存档。学习期间应认真做好听课或实践操作笔记,完成一篇教科研论文及进修学习总结(不少于3000字)。
3.进修结束后,由进修院校相关院系及教务部门填写《河套学院教师课程进修(访学)学习评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并由进修院校颁发结业证书或结业证明。
4.教师进修结束返校后,须将《河套学院教师课程进修(访学)学习评价表》、教科研论文、进修学习总结、结业证书或结业证明原件、复印件(留档保存)交教务处,审核后方可进行费用报销。
5.在进修结束后新学期开学初,由派出系部组织培训进修教师开展进修学习经验交流或观摩教学活动。
6.教师进修期间的工资、院内绩效等其他事项均按照学院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教务处
201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