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套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修订)》河院发(2019)29号文件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学生所获学分少于应获学分的比例和累计拖欠学分数量,对其发布一级、二级、三级学业预警。
经审核,在2018-2019学年结束后,以下同学未获得的学分数量比例达到预警学分比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9月3日至9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地点:行政办公楼C203,电话:8416143 王烽老师 方春香老师)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各相关系部按照学业预警工作程序做好对预警学生的帮扶教育工作。
附件1:河套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学业预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