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河院发〔2020〕167号
各部门、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学院建立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健全学院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42号)文件要求,切实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拟继续开展我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系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最新要求,在总结以往年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对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编制院系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各院系在2019—2020学年质量报告中,要重点体现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队伍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民族教育情况、特色发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方面的内容。要重点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本科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创新进行总结。
3.为全面总结我院本科教育教学情况,相关职能部门、院系须提供2019年度及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和有关材料。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分工见《河套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分解表》(附件1)。
4.2019—2020学年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支撑数据方面: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度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教学数据(如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计算,为2019—2020学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5.撰写内容、规范及结构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6.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作为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考察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各院系须高度重视质量报告撰写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指定专人负责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填报和编制工作。
7.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报告工作的统筹安排要求,各部门填写的数据表格、各院系编制的教学质量报告须经本部门、院系有关会议研究通过后,纸质材料经部门/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10月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C203)。电子版发送至327235179@qq.com,联系电话:8915578。
附件:1.河套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分解表
2.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格式要求
3.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与结构方面的撰写要求
4.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格、填写说明(附件4-1、4-2、4-3、4-4)
河套学院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