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教学是各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印制〈河套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院发〔2020〕173号)要求,各院系须对2023届实习教学工作进行自评并撰写总结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自评内容
各院系分别对实习教学条件、实习教学管理、实习教学过程、实习教学效果等内容进行自评,并填写《河套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
撰写总结报告
各院系根据实习教学情况撰写总结报告,包括实习安排的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验和建议等。
工作要求
实习教学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相关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对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各院系须认真进行自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撰写总结报告一式两份,一份院系留存,一份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习实训管理研究室(行政楼C215)并将电子版一并提交。
联系人:刘婷 电话:0478-8412570
教务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