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关于举办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内教高函﹝2019﹞2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经学院研究,定于2019年5月至8月举办第五届河套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各系部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
主 任:赛音德力根
副主任:张高明
成 员:杨树生 王 敏 赵小友 丁春莲
苏 娅 张运舟 宋晓晴 徐康宁
白贵山 王 静 詹 雨 马惠茹
殷旭红 段美萍 王春霞 吕崇东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同时,组委会将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专家和校内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系部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五、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 (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 (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七、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系部初审、院级比赛赛制。系部初审指系部负责对参赛项目的项目计划书和展示视频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方可报名。校级比赛由教务处组织,省级复赛由教务处按照自治区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5日,截止时间为7月5日。
2.校级初赛(6—7月)。教务处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教务处决定。7月5日前完成校级初赛,并按照自治区大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推荐参加自治区级复赛的项目。
请各系部务必于6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
(1)项目计划书: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30Mb。。
(2)展示视频:时间一分钟,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
(3)第五届河套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项目名称,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等信息应与“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系统中信息一致。
3.自治区级复赛(8月)。自治区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区级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九、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10个)、银(10个)、铜(10个)奖共30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项目成员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九、其他事项
1.宣传动员
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2.各系部报名参赛项目不得少于20项(体育系不得少于4项),项目除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外,还可以是学生科研项目、学生参加的教师科研项目、学生参加的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历年国家级、自治区级及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历年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的学生竞赛项目等。
3.每名参加创新创业师资培训的教师至少指导4项学生项目,每名博士研究生至少指导3项学生项目,每名硕士研究生至少指导2项学生项目。
4.各系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请于5月12日前将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发送至370608930@qq.com。
大赛工作QQ群为:162342588,请各系部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5.赛事联系人:
教务处 李宗伟
联系电话:8412570
电子邮箱:370608930@qq.com
附件:第五届河套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
教务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