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内教高函(2016)10号)和《关于公布2017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内教高函〔2017〕80号)的要求,现对我院2017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项目负责人对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根据项目目标和完成情况认真撰写项目结题报告,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二、验收方式和要求
验收工作采取学院初审验收和教育厅终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须在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项目提交的结题报告和佐证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报送教育厅。
三、验收所需材料和提交流程
项目结题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情况,包括研究目标、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等
2.项目创新点和特色
3.项目成果
4.研究体会和心得
5.经费使用明细情况
6.指导教师评价意见
各项目负责人须在2018年12月20日前在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mglip.com)提交以上内容,同时上传项目取得成果的复印件(包括论文,获奖证书等,PDF格式,小于30M)。
教务处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