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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关于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2日 10:50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院教字〔201933

 


各系部:

为圆满完成我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按照《河套学院2019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及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工作流程

(一)系部自评

2019年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的四个系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329日前完成自评,形成《河套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含汇报用PPT,并于43日前,将《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及《河套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纸质材料提交给自评专家组成员。

(二)学院评审

1.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按照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的要求对四个专业进行评价审核。

2.自评专家组成员需提前认真阅读各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及《河套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材料,提出存在的问题。

3.自评专家组认真听取各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自评情况的汇报,现场进行提问,并反馈各专业评审意见。

二、学院自评专家组名单

组  长:赛音德力根

副组长:张高明

  员:杨树生 苏娅 布和吉雅 张运舟 李敏霞 宋晓晴 张浩 白贵山 徐康宁 王静 杨俊玲 詹雨 李亚珍 马惠茹 殷旭红 郭生春 段美萍 王海燕 王雁飞 王春霞 郭建刚 吕崇东

三、自评工作安排

(一)时间及汇报专业

48日下午2:30-5:50,康复治疗学、音乐学。

49日下午2:30-5:50,审计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二)自评汇报工作地点:行政楼C209会议室。

(三)相关系部提前做好自评工作安排。

(四)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的系部主任、分管教学副主任、专业负责人、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系部材料组工作人员及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列席自评汇报会。

 

 

 

 

 

 

 

 

 

 

 

 

 

 

 



 


河套学院教务处                      201941日印发

                                              共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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