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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字〔2020〕3号-河套学院关于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7日 10:17   来源:郑颖莉   浏览次数:[]

 院教字〔2020〕3号

河套学院关于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疫情期间为圆满完成我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按照《河套学院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及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评专家组名单

:赛音德力根

员:杨树生 苏娅 李敏霞 张浩 白贵山 徐康宁 杨俊玲 詹雨 马惠茹 乌兰图雅 段美萍 王春霞 王瑞云 吕崇东

二、自评工作流程

(一)系部自评

2020年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的相关系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要求,在415日前完成自评,形成《河套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含汇报用PPT,并于416日前,将《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及《河套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电子版材料提交给各位自评专家组成员。

(二)学院评审

1.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按照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的要求对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评价审核。

2.自评专家组成员认真阅读各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及《河套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材料,提出存在的问题并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1)。

三、自评工作安排

(一)受疫情影响,为避免人群聚集,自评工作改为线上进行。

(二)组建自评工作群:自评工作通过教学工作群发布相关信息。

(三)420日前,自评专家组成员分别将物联网工程、金融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三个专业的反馈意见表即附件1提交到教学工作群。

(四)相关系部提前做好自评工作安排。

(五)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汇报根据疫情进展情况随时调整,具体见教学工作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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