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档案是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真实记录,是实验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我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水平,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教办〔1993〕4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保存形式和内容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保存的形式
实验室工作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纸质档案以保存文件、资料的实物形式为基础,电子档案以保存文件、资料的电子形式为基础,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形式。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归档的内容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类
(1)上级部门下发与实验室工作相关的文件;
(2)实验室建立、调整、合并、撤销的相关文件;
(3)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与改革的相关文件;
(4)实验室用房间数、面积等有关情况统计;
(5)实验室经费使用情况;
(6)实验室工作评估资料;
(7)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记录、事故记录与处理结果记录资料。
2.实验室队伍建设类
(1)实验室工作人员相关信息统计资料;
(2)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度;
(3)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及实施记录;
(5)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
3.实验室教学任务类
(1)每学期实验室承担实验课程的信息,包括课程名称、实验(实训)大纲、授课计划、教材或指导书、实验教学工作记录本、学生实验报告等;
(2)每学期实验项目数量、名称、类型等信息;
(3)每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记录及统计;
(4)每学期实验室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4.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材料类
(1)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2)仪器设备基本信息统计材料(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购置时间、数量、单价等);
(3)仪器设备学期、学年度申购报告、计划、论证报告;
(4)仪器设备变动情况,含增加(购进、调进、捐赠等)和减少(报废、调拨、丢失等)的报告和批复资料;
(5)仪器设备维修、借用及调动记录;
(6)仪器设备台帐及帐物检查核对记录;
(7)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包括:申购时的可行性报告、订货合同(复印件)、安装、调试记录和验收报告、随机技术资料(包括结构装配图纸、安装手册、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保修单等),使用、检修、事故记录及处理意见,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等;
(8)实验材料、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危化品登记资料(入库、领用、借用等)。
二、实验室档案的管理
1.实验室工作档案必须真实、规范、完整、连续,从实验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立档案,逐年积累,严加管理。
2.档案管理人员要高度负责,及时收集,定期整理,如有缺项应及时补充。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3.各系部实验室主任要督促、检查、指导档案管理人员做好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材料积累工作。需要上报的数据或资料,须经过系部领导审核。
4.实验室档案管理要做好保密工作,暂时不公开或无法公开的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对外公开,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领导审核。
5.涉及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性质、保存期限、销毁等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学院对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系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管理不善而造成实验室工作档案损毁、丢失,将追究相关系部和管理者的责任。
三、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套学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