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8日,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徐英主持召开学院纪委2021年第五次委员会议。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指导意见》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试行)》的具体措施。

会议指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坚持思想建党、制度建党、纪律建党紧密结合,坚持统筹联动、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严管厚爱并重的原则,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会议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必须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紧盯“关键少数”放大震慑效应、紧盯重点领域持续反腐肃贪、紧盯“小微权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必须强化监督和制度约束,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实效,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必须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必须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融会贯通,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运用“四种形态”、常态化推动严管厚爱相结合,增强总体效能。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反复研读、认真领会《指导意见》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学院纪委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发现重大问题或重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纪委办、纪检监察处要围绕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落实一体推进“三不”工作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责任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担任党总支书记的纪委委员,要带头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述职述廉内容,做好示范引领;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牢牢抓在手上,亲力亲为,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会议指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试行)》是自治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重要举措,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切实解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管党治党不担当、落实责任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薄弱、违规违纪违法用权突出等问题,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