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大学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2008年12月03日 00:00      点击:[]

《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以来,我校按照自治区高校工委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融入基建、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各项工作中去,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我校办学规模在不断扩大,教育资金投入越来越多,基建规模和物资采购量越来越大,学校参与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与社会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和复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解决体制性腐败的关键举措。

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教育部的《意见》,我校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梳理,近期先后制定了《河套大学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河套大学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河套大学党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河套大学党委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河套大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实施方案》等制度,确保了中央和自治区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按照巴彦淖尔市委关于《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的精神,我校正在制定《河套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并加以贯彻落实。同时,学校围绕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制定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同一系列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制定、同步实施,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生命力。

党风廉政监督员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延伸与拓展,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力量。全校现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人,兼职党风廉政监督员26人,已基本形成了纪检监察组织网络和纵横交错的工作网络。

目前我校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制度在惩防体系构建中的关键地位得到牢固确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制度在源头防腐中的积极作用正在显现。

2008年11月24日

上一条:河套大学领导与新聘任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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