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党委按照国家、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的意见》的工作要求,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院治理教育乱收费及整风肃纪专项检查工作。学院纪委按照党委的安排,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制定了《河套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下发了《河套学院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4月下旬,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张高明带领纪委检查组,对学院十二个部门进行治理教育乱收费及整风肃纪专项检查。检查中宣传国家收费政策,强调财经纪律,及时处理问题。
张校长强调各部门领导要率先垂范,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禁教育乱收费等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共同构建风清气正的和谐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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