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9日,中共河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俊芳,纪委副书记、监审处处长赵亮,纪委委员双喜、张学玲、刘耀、杨瑞平、殷旭红以及监审处干部参加了会议。
刘俊芳书记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全区纪检监察系统2015年调研课题项目;讨论确定《河套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讨论确定河套学院纪委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上半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会上刘俊芳强调,学院纪委要协助党委进一步落实《河套学院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部门,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层层压担子、交任务,传递责任、传导压力,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刘俊芳指出,学院纪委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问责机制的研究,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进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进一步促进各部门领导干部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起来,抓紧抓实抓好。
刘俊芳强调,学院纪委要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创新,加紧制定推出河套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实化“一岗双责”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提高考核的可操性,协助党委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刘俊芳要求,学院纪委委员、纪检干部要按照学院党委主要领导的要求加强工作纪律的督查力度,防止各部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的发生,督促各部门加强人员管理,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
刘俊芳要求,学院纪委委员和纪检干部要加强业务学习,对照“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营造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谋事干事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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