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廉政教育 >> 警钟长鸣 >> 正文

警钟长鸣

关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1-09-14 10:21 阅读: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杜绝酒驾违纪违法行为,现将2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玉贵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2018年12月3日,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玉贵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杭锦后旗大队查获,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9月3日,中共杭锦后旗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张玉贵党内警告处分。

    杭锦后旗农牧和科技局工作人员杨杰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2019年8月26日,杭锦后旗农牧和科技局工作人员杨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杭锦后旗大队查获,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9月3日,杭锦后旗监察委员会给予杨杰政务警告处分。

    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全旗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和“八小时外”的监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日常提醒、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树立良好形象。旗纪委监委将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信息互通、协作配合,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对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中共杭锦后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中共杭锦后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上一条: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下一条:湖南通报6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