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并提出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这充分反映了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日益深入,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即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一重大战略思路,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推动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来抓,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法院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除司法腐败的治本之策,是促进法官队伍建设的内在动力。
廉政思想在我国由来已久,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传承。综观历朝历代,兴亡得失,我们不难看出,官清则国兴,吏廉则政平;反之,官贪则国亡,吏暴则政乱,这都有前车之鉴。“历览古今多少官,成由清廉败由贪”。明末著名的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率领农民起义军铲除朝庭的腐败,除暴安良,取得了农民起义的辉煌胜利。然而,当他们建立了新生政权之后,农民的局限性使他们不可避免地重踏腐败的覆辙,骄奢淫逸,安于享乐,大顺王朝成为昙花一现的短命王朝。但是有廉政思想,不等于就有廉政文化。中国历代都有清官,不绝如缕,但却都没有逃脱掉“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宿命。“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历史进步是不可能仅靠几个英雄式的人物来推动的,反腐倡廉也决不能仅依赖几个清官的“己身正”就能万事大吉的,而必须将“廉荣贪耻”内化为一个时代的精神和文化,形成一种全社会的道德规范和自觉行为,这就是廉政文化的使命。
廉政文化作为上层建筑,属于社会道德思想的范畴。正如恩格斯所说:“道德是具有特殊规定的内心的法”,廉政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将廉洁的伦理道德变为每个社会成员都能自觉遵循的普遍的价值规范。法院系统就是要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将“廉荣贪耻”的价值理念内化为每一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内心的法”,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升华,并由己及人,用自己的言行培养健康健全的社会人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从思想和文化层面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法谚云:“绝对权力等于绝对腐败”,“权力必将导致权力的滥用”。在社会中,“暗箱操作”,权力失去监督,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理有漏洞,就必然产生腐败;最令人担心的,也是我们最需要高度关切的是,由于思想教育乏力,“廉荣贪耻”还没有成为普遍的社会心理和价值观念,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泛滥,这一切社会不良风气无时无刻不在怂恿、纵容和扩展着腐败。可以这么说,如果腐败文化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就如同空气对病菌的传播一样令人防不胜防,危害巨大。《红与黑》中“于连·索雷尔”式的中国腐败官员落马,如成克杰、胡长清,孟庆平、肖作,等等都反映出铜臭文化扭曲的灵魂。一些社会现象反映出人们人生价值衡量标准改变,人的社会声望、社会地位、价值衡量标准由过去的注重政治标准转化为经济标准,也可以说,人们看一个人或一个阶层的价值标准,不是看他对财富的生产和社会的贡献,而是看他们占有社会财富的多少。过去盛行的人与人的尊严在金钱面前已失去了昔日的神圣。一切东西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某些娱乐、饮食行业出的“跪式服务”、“人体宴”以及娼妓现象,都是“笑贫不笑娼”拜金主义的典型表现。金钱崇拜与人们对它的疯狂追逐行为,会塑造一种铜臭文化,使社会文化低俗化、媚俗化。文化不是满足于人们文化需要,而是服务于人们的赚钱目的。文化的服务对象——大众也低俗了,势利、趋炎附势成了时尚,连小学生也滋长着攀比(比阔、比富)的心理。
因此,唯一可以有效防止腐败在全社会蔓延孳生的办法就是从思想上、道德上、乃至伦理上建立起“贪污腐败可耻、清正廉明光荣”的荣辱观,培养全社会的廉政文化氛围。简单地说,廉政文化就是要以文育德,以文遏欲、以文止贪,以文反腐、以文倡廉,最终达到净化社会空气的目的,即由慑于惩罚的“不敢贪”、到基于制度的“不能贪”、到浸于文化的“不想贪”和“不愿贪”。明朝对贪官“剥皮实草”的严酷惩治可以说近于残暴,但为什么在重罚之下,官员们还敢于前“腐”后继?除了是封建政治制度的阶级局限性之外,更重要的是封建腐朽文化有着天然的腐蚀性,使其“想贪”,贪污腐败便如瘟疫一样蔓延而不可遏制。而反观汉初、唐初等几个历史上比较清明的时期,同样是封建社会,同样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却较少贪污腐败现象,我想这与当时积极进取的民族精神、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是分不开的,具体地说就是当时社会的廉政文化风气比较好,对腐败的滋生和蔓延起到了较大的预防和抑制作用。
法院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既有着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的一般属性,也有其自身的特点,这是由法院和法官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过程中基础性的作用决定的。法官是“法律帝国的国王”,掌握着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更易受到金钱、名誉、地位的诱惑和社会腐朽思想的侵袭,因此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更具现实性和必要性。近年来,我院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出发,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多方面的有益探索。如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廉政演讲朗诵歌唱比赛、举办运动会等等。但是,形式只是表象,关键是廉政建设的理念得到了进一步转变。接下来,我院应从更高层面去探索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规律和特点,用反腐倡廉的总方针去统筹廉政文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切实把握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六个特性:一是百花齐放、多姿多彩,强调多样性。二是形成制度、长抓不懈,保持持久性。三是全员参与,坚持群众性。四是区别情况、有的放矢,突出针对性。五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体现渗透性。六是日积月累、循序渐进,把握系统性。
我相信,通过长期、多方营造倡廉、颂廉、养廉的良好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氛围,逐步让每一个法官将“清正廉明”作为自己最高的价值追求,就一定能铸造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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