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王岐山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时强调,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形成有力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对敌人的纵容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对腐败的宽容,就是对党风党纪和党规的亵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决不放过,就应成为一种工作理念,一种追求导向。
党风廉政建设贵在让人们看到信心和希望。这一信心和希望的重要体现,就是不管“老虎”还是“苍蝇”,只要不收敛不收手就决不放过。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为什么能“带病提拔”?有些人为什么敢越贪越大?最根本的还是查处惩处的力度不够,形成震慑威慑的力度不够。事实证明,一个谷俊山不抓,随后就会有一大批“谷俊山”出现。
现在有些党员领导干部腐败,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公开化,甚至明目张胆。很多时候,在一个单位,有的领导干部收礼受贿、贪污腐化,有目共睹;有的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人人皆知;有的包养情人、参与赌博,传言不断……诸如此类的人得不到惩处,对这个地方的作风生态和政治生态是严重的损害。只有消除这些害群之马,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拉下马来,才能真正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香港廉政公署在惩贪防贪方面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对腐败分子、腐败问题锲而不舍、一抓到底,决不手软、决不放过。为了侦破著名的“佳宁案”,廉署人员用时17年,仅证据文件就达22万份,超过400多万页,占了整整一层楼。正因为如此,香港历史上的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廉政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贪腐的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处处高压线,处处不带电。”这句坊间的说法道出了有的单位和部门执纪不严甚至纪律形同虚设的现象,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这一现象的不满。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给纪律的高压线通上电,敢于向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亮剑”,是震慑和遏制腐败、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
当前,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人不放过,最根本要从严查处违纪问题。近年来,在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的过程中,一些机关“红头文件”不知发了多少次、要求不知提了多少遍,但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就是不奏效、难执行,甚至越是三令五申禁止越是禁止不住,有愈演愈烈之势。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查处违纪问题的力度不够,形成了“一人违纪,众者随之”的“破窗效应”。因此,查处违规违纪现象决不能只是吹吹风,更不能“只打雷不下雨”,而应是实打实的“碰硬”、动真格的“亮剑”,切实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只有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纠,坚持惩治必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视同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谁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既打“老虎”又打“苍蝇”,才能确保腐败分子受到应有惩罚,有效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心里把党规党纪当成带电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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