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6 15:54 阅读:


河院纪发〔2023〕1号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按照《河套学院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河院党发〔2017〕37号),结合学院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理清职责权限,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风险防控制度措施有效可行,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坚决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有力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步骤方法

(一)梳理职权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各部门、各院系围绕自身业务和工作职责,按照“谁行使,谁梳理”的原则,对实际业务和工作职能逐项进行梳理确认,明确工作运行程序和权力运行轨迹,明晰各个环节具体职责权限,找出权力运行主要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廉政风险点。行政各职能部门要对照部门职责、业务流程、制度落实等逐项进行梳理确认,各院系、各教辅部门要对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创新、学科平台、人才引进、实验室建设、资产管理、学生管理等管理业务工作逐项进行梳理确认,做到廉政风险排查无死角,廉政风险点确认无遗漏。

(二)建立风险台账,强化风险防控。各部门、各院系围绕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登记台账,认真进行研究分析,积极开展整改落实,制定具体可行、操作性强、切实可用、责任到人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切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制机制。

(三)加强过程管理,形成工作常态。各部门、各院系根据权力运行中风险点防控的实际情况,动态化跟踪监测风险点变化和防控措施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评估,及时更新风险台账内容,提升固化防控成效,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形成常态。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院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对风险排查工作不力就是失职,风险点排查不准确、不彻底、有遗漏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抓紧抓实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院系主要领导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的每一位相关人员,做到责任到人、全员防控、全过程防控,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纪委办、纪检监察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加强各部门、各院系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廉政风险防控岗位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履职中出现的苗头性或倾向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通过约谈等方式,及时予以提醒,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及时修改完善备案内容。对违纪违规问题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部门、各院系根据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要求,指定专人梳理、汇总有关资料,于2023年 3月27日前,将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见附件,电子表格从学院纪检监察官网下载专区下载)纸质版(需各部门各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主任签字并盖章)报送至纪委办公室(行政楼B3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1320425@qq.com。常态化风险防控过程中,如有更新,及时报送。

联系人:贾慧

联系电话:8912388

附件: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



                中共河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附件:


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


部门(院系):                                                        填表日期:2023年 月 日

序号

工作职责


廉政风险点


风险等级

防控措施

分管领导

具体

责任人
































































单位

意见

部门(院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


            年    月   

              (盖章)

     注:根据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分为三个级别。重大风险是指发生机率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较大风险是指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法规,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风险;一般风险是指发生机率较小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

上一条:河套学院纪委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要求 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廉洁润初心 铸魂担使命”——廉洁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