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关于2024级学生
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各部门、各院系:
按照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河套学院收费项目及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4级学生收费项目及标准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2024级学生学费标准(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费标准)
1.文史类专业: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翻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每生每学年4200元。
2.财经类专业:财务管理、金融工程、国际商务、审计学每生每学年4400元。
3.理工农类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生态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物联网工程、农学、农学(设施农业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动物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4600元。
4.医学类专业: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助产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
5.艺体类专业:美术学、音乐学每生每学年9600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每生每学年8600元,体育教育每生每学年7200元。
6.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大数据分析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云计算方向)、美术学(广告设计方向)、物联网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中心设施运维方向)、机械电子工程(智能技术方向)、审计学(企业内部管理审计方向)、国际商务(国际贸易管理与运营方向)、网络与新媒体、农学(植保无人机研发与应用方向)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二、2024级学生住宿费标准
学生公寓七人间、八人间每生每学年900元,五人间、六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100元。
以上学费及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
三、继续教育学院所属电大各专业收费标准
由继续教育学院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决定并发布公示。
四、监督及投诉方式
河套学院纪检委举报电话:0478-7950073;
河套学院计划财务处举报电话:0478-7950162。
五、收费依据及文号
(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统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2〕1139号)。
(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全区本科高等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599号)。
(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办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艺术类学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3〕1495号)。
(四)《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改革和规范我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指导意见 》(内发改费字〔2017〕604号)。
(五)《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关于明确我区高等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165号)。
(六)《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09〕178号)。
(七)《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收费项目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字〔2011〕2732号)。
河套学院
2024年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