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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计划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主持学院计划财务处全面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财经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财务准则、规则和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

二、负责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学院具体实际,制订、完善和执行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学院财务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规范。

三、负责学院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业务领导工作。从实际出发,提出计划财务处机构设置、人事调整和任免建议;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教育工作,加强监管,发现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

四、负责学院年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工作。组织财务人员研究预算项目设置、编制学院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定期提出学院财务预算调整建议,认真执行学院收支预算;及时完成学院财务决算工作。

五、负责学院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核算监管,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及时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保障专项资金和教育成本核算等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

六、负责学院财务档案及财务信息的安全监管工作。规范财务档案保管、查询、刻录光盘、备份管理机制,确保财务信息安全。

七、负责学院资金安全监管工作。严格履行经费使用“多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支票与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分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库直接支付、转账支付、公务卡支付和结算中心打卡直接支付制度,严格控制大额现金支付;确保学院资金安全。

八、负责学院经济活动分析、预测和宏观调控工作。定期开展基于预算项目及会计科目的财务分析、预测工作;及时向院长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

九、负责学院固定资产总分类账、明细账的记录、资产处置收益账务处理和债务监管工作。协助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做好学院债务风险防控工作。

十、协助其他处室完成相关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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