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业务管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建设廉洁政治,实现“三清”目标,必须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项政治任务,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不是可抓可不抓,而是必须抓的任务,要强化履行“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务求履行“一岗双责”的实际效果。
真抓真做,突出“三个环节”。所谓“真抓真做”,就是要做个“实在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捷径可走,根本办法和有效途径就是在健全制度的前提下,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实际上,不管是负责全面工作,还是分管一条线,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事无巨细你也管不过来、管不好。一要从责任人抓起。工作安排了,关键是怎么落、谁去落,要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把手”要管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要管部门,部门领导要管下属。责任明确了,事就好办了,就能有效防止出现“都抓都不抓”、“抓不抓无所谓”的现象。二要从具体事抓起。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能照抄、照搬、照转上级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千篇一律,责任范围不具体,责任内容不明确。要有自己的特色,要细化和量化,条款不能笼统去定,要有权威性和强制力,防止上下一般粗、行行一个样。三要从立规矩抓起。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可能发生腐败的重要领域、重要岗位以及重要环节,建立预警机制,完善防控制度,配套建立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目标如何考核,违反“规矩”如何追责,都要明确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