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关于举办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大力发挥学生组织作为宣传阵地的作用,提高学生朋辈辅导的能力和效果,更好地开展心理互助、自助以及心理危机预警等工作,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心理咨询中心拟组织开展全体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院系全体心育部干部、班级心理委员
二、培训要求
1.心理委员培训是各院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参训人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2.培训人员需在11月3日前完成14节线上理论课学习,并通过线上考核领取电子培训证书(已拿到电子培训证书的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2次实践培训),之后参加学院组织的实践培训。
3.各院系心理工作负责人需组织本系心育部成员,对班级心理委员线上学习情况进行审核,于11月3日前统计各班班级心理委员拿到电子培训证书的情况,并将情况上报心理咨询中心,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带领学生干部开展日常工作。
4.各院系于10月25日前将培训名单发送至邮箱htxy5552@163.com。参与线下培训时培训人员需提前10分钟入场签到,如有特殊情况,需与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履行请假手续。
5.未完成2部分学习任务的干部,各系需按照实际情况和学生日常表现选择更有能力的同学担当此职务,所有更换的成员需将名单报心理咨询中心,并指导其完成线上学习拿到电子培训证书,保证学生干部的胜任力。
6.培训内容、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河套学院心理咨询中心
2021年10月24日
附件1:
2020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 |
地点 |
内容 |
主讲人 |
10月25日-11月1日 |
微信公众号“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毫末平台-心委培训 |
专题1-专题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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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5:00-6:00 |
另行通知 |
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与角色定位 |
吕珍 |
11月5日4:30-6:00 |
体育场 |
团体心理辅导训练 |
李俊梅 |
附件2:
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登记表
序号 |
院系 |
姓名 |
班级(**级**班) |
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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