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院教师课间休息问题,在相关院系的大力支持下,将部分在用的办公场所作为教师课间休息室。现正式启用,对一线老师们全面开放。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息室具体位置
1号教学楼301室、2号教学楼221室、3号教学楼114室、4号教学楼326室、5号教学楼202室、6号教学楼212室、7号教学楼213室、8号教学楼315室、图书馆东区213室。
二、使用管理要求
为不影响正常使用,凡进入休息室的教师,严格按要求使用休息室。
1.休息室由现使用院系指定专人管理,按时开放。离开教师休息室,自觉关闭门窗及用电设备,做到防火、防盗、防事故,杜绝安全隐患。
2.休息室内不得堆放杂物挤占休息室的空间,室内的各项设施,不得擅自拆改。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3.教师要尊重相关人员的劳动,爱护室内设备,不得在室内丢弃烟头和其他杂物,自觉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