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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2023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3-12-26 点击数:


  为进一步摸清学院相关资产情况,即日起对部分资产开展清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保障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宋志朝

 员:各院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1.摸清家底。我院部分资产进行清理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数据库,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和实施计划,做好具体整改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三、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清查,以20231225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清查单位范围

全院所有院系、部门。

2.清查资产范围

1)房屋及构筑物使用情况

2)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情况

四、工作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各院系、各部门自查与学院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院系、各部门自查

院系、各部门根据资产清查范围开展自查工作填报《河套学院10万元(含)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河套学院房屋使用统计表》(附件2),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

二)学院排查

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院系、各部门上报的资产情况进行排查

各院系、各部门自查与学院重点排查同步进行。力争12月30日完成。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院系、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加强领导,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院系、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资产清查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

(三)认真总结,落实整改。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分析与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巩固资产清查成果,堵塞管理漏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附件:1.河套学院10万元(含)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

用情况统计表

2.河套学院房屋使用统计表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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