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教代会
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教代会各代表团、各分工会、各位代表:
为做好2017年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谋学校发展大计,推进我校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10日(下午17时),逾期不再列为提案。
二、提案征集要求
1.征集优秀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提案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共谋学校发展大计的重要形式。请各代表团、各分工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好落实好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职尽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撰写提案要真实反映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意见诉求,保证提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
3.按照“一事一案”的要求,必须由一位正式代表提出,两位或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形成提案方为有效提案。提案人、附议人必须亲自签名。提案表见附件。
4.非教代会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其意见或建议应当通过正式代表向教代会提出。
5.提案应包括案由(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解决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要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等内容。
6.提案要求观点清晰,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三、提案征集范围
在学校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解决的下述内容可作为正式提案:
1.关于学校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强化教育责任,创新培养体制,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促进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学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提高校系两级的管理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实现有效管理、服务师生目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有下列情况的不予立案:
(1)超出教代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限范围的问题;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3)未经充分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
(4)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
四、提案的递交
代表可通过各代表团或各部门工会递交提案,经代表团团长或分工会负责人审阅后交校工会202室。除提交纸质版外,请同时提交电子版,表格请在工会管理平台通知栏下载,QQ邮箱号:526363547。联系人:吕健,联系电话:8416021。
五、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河套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则》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建议送达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附件:河套学院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表
学院工会
2017年2月27日
河套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编号:
提案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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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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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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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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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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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议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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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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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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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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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与
措施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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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代表,每件提案须有2位或以上正式代表作为附议人,所有提案均须提案人和附议人亲自签名方为有效。
2.提案内容一事一案(可以附页),案由充分,建议具体可行,书写清楚。除提交纸质版外请同时提交电子版,QQ邮箱号:526363547。
3.提案人在限定截止日期前将撰写好的提案表交所属代表团或分工会,校工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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