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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11日 11:52  点击:[]

关于做好2022年度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经请示领导,我院 2022年度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采取自费形式交费标准为在职职工(本年度6月份解聘的临时工不参)按每人每期90元应为100元,内蒙总工会补助10元/人退休职工(2021年度退休时已参互2022年度退休人员可参互)按每人每期390元(应为400元,内蒙总工会补助10元/人的标准缴纳每个互助期为一年,每人限交一份,一年办理一次。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采取集体会员制,不接受个人单独参加。单位参互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的75%(含),否则不予受理

参加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可在公费医疗报销的基础上进行二次报销进一步缓解职工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增强职工医疗抗风险能力2021年我院有52人因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受益,累计报销金额5万余元。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要向广大教职工宣传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广泛宣传互助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办理流程及补助实例,把互助保障作为拓展工会服务渠道、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确保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规范实施。

各分工会请于615前将本分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互人员名单报送至B103王霞处,电子版发送至458359710@qq.com

 

附件:

1、巴彦淖尔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的通知

2、内蒙古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2022年度(第4期)活动实施细则

 

 

 

河套学院工会

                                     2022年6月8日

 

 

 

 

 

 

 

 

 

 

 

 

 

 

附件1:

巴工便发〔20227号

 

巴彦淖尔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的通知

旗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

2021年,巴彦淖尔市总工会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着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有序开展。单位1137参互职工7万人保持着年度10%以上的增长速度,职工覆盖面和受益率持续攀升,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22年,是贯彻新的工会法的第一年,巴彦淖尔市总工会在持续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基础上,新开了女性馨康互助保障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党庆百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要求,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建立与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内容

参互对象。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参互退休职工

活动采取集体会员制,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不接受个人单独参加。同一单位参加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的75%(含)。

交费标准。在职职工按每人每期100元、参互退休职工按每人每期400元的标准。每个互助期为一年,每人限交一份,一年办理一次。

补助标准。参互职工住院统筹内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分段按比例补助报销最低不少于200元,一个互助期内最高不超过50万

(详见《内蒙古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2022年度(第4期)活动实施细则》)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旗县区总工会要高度重视,把职工互助保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一谋划、统一部署把互助保障作为拓展工会服务渠道、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主动抓、工会上下合力抓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力量配备,明确专人负责,旗县级代办点不得少于1人,确保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专人专管,规范实施。

(二)周密部署安排,有序有力推进。旗县区总工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强力推进这项工作。按照区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51日-12月10日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各旗县区工会续会率不得低于90%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旗县区总工会要向广大职工宣传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利用文件、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多元阵地,广泛宣传互助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办理流程及补助实例,讲清互助活动“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的初衷,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印证互助活动给职工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为开展职工互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考核激励,持续跟踪问效。总将职工互助保障行动作为服务保障职工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年度考核工作目标。

 

联系人:郝乐、祁亚楠

联系电话:0478-8987316

 

巴彦淖尔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232日

 

 

 

 

 

 

附件2

 

内蒙古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2022年度(第4期)活动实施细则

 

为助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满足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缓解职工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增强职工医疗抗风险能力,根据《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协会章程》和内蒙古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参互对象和期限

第一条 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参加本活动,成为本会会员。

活动采取体会员制,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不接受个人单独参加。同一单位参加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的75%(含)。

第二条 单位工会组织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应

 

①在职职工:指符合国家法定工作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在工作岗位履职的职工(以参互时间为准,超过半年非正常情况下不在单位上班履职或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人事)关系的离岗职工,则视为非在职职工,不在参互活动之列)。

②住院:包含普通住院和急诊转住院。急诊转住院后,急诊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视为住院费用一并报销。

做好以下资料的准备工作。

(一)《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申请书》和《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会员名单》(可直接从系统打印);

(二)《内蒙古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参互申请表》纸质文档一份;

(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复印件一份,单位可统一出具证明;

(四)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女职工,需要准备任职文件或职称证明的复印件

(五)入会结束后,代办点准确填报《内蒙古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参互单位台账》到办事处;办事处汇总数据,填写《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年度参互汇总表》一并留存备案。

单位办理续互手续需在前一个保障期结束后15个自然内办理完毕,否则按重新参互规定执行。

参互退休职工(符合《内蒙古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且年龄不超过70(含)周岁)手续在原单位办理,补助标准按照在职职工同等待遇执行

2022年度(第4期)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参互办理时间为本年5月1日至12月10日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期为一年,从办结参互手续后的次日零时起,至一年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二章 互助金(互助会费)的收取

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2022年度(第4期)参互职工交费标准为:在职职工每人100元,参互退休职工每人400元。互助金(互助会费)一经交纳,一律不予退还。

互助金(互助会费)由参互单位工会组织接受职工入会申请时,一次性收取。

参互单位工会组织收取的互助金(互助会费),按规定时限上交到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协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经审核通过后,由互助会统一开具相关票据。

第三章 互助待遇和支付

参互职工在保障期内享受住院及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不含自费费用),采取单次住院按分段计算办法给予补助,一个保障期补助最高金额为500000元。

1.自付部分在0—3000元(含)的,按40%比例补助;

2.自付部分在3000(不含)—5000元(含)的,按50%比例补助;

3.自付部分在5000元(不含)—10000元(含)的,按60%比例补助

4.自付部分在10000元(不含)—50000元(含)的,按70%比例补助

③门诊特殊疾病特指恶性肿瘤到门诊治疗的放疗、化疗和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不含门诊检查和买药),其补助方法按月结算。

④自费费用:包括药品目录中乙类先行自付部分和丙类药、超限价自付等费用

⑤单次住院:除正常住院外,还包括根据病情需要,按医嘱要求,在24小时内转入其它医院并办结住院手续的情况。

5.自付部分在50000元(不含)—100000元(含)的,按80%比例补助

6.自付部分在100000元(不含)—500000元(含)的,按100%比例补助;

7.超过500000元的部分,不再补助;

8.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实行住院补贴制度(不包含门诊治疗)。2020年度(第2期)起参互的职工住院每天补贴10元,连续参互两年的职工每天补贴20元,连续参互三年以上的职工每天补贴30元,补助天数以医保结算单据为准,最长补助时限为30天;

9.凡享受过一次住院补贴的,下一个保障期的住院补贴重新计算;

10.参互职工在一个保障期内多次住院的,只享受第一次住院的住院补贴;

11.参互职工领取互助补助金和住院补贴后,累计金额达不到200元的,补足200元。

参互职工在一个保障期内发生多次住院的,享受相应次数医疗补助,已审批过的补助不得再次累计申领

结算公式为:补助金=(进入统筹费用-统筹基金等已支付费用)×分段比例

第十 职工申领互助补助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参互职工身份证、医保卡和银行借记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和医疗费用收据;

3.住院治疗用药清单和出院证明书;

4.急诊转住院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急诊相关材料;

5.门诊治疗需提供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和尿毒症血液透析相关诊断证明

参互职工已身故的,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法医鉴定书、户籍注销证明、丧葬火化证明的复印件。

当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办理申领手续时,需提供与已故参互职工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受益人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等。

第十 参互职工出院后,应由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及时到所属工会办理申领手续申领有效期为保障期结束后90个自然日,逾期视为放弃领取补助金的权利。所属工会审核后上报代办点或办事处留存,并将申请资料原件通过系统上传互助办审核。

职工互助补助金在通过互助办审核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最多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十 参互职工入院时间或出院时间不在保障期内,补助金的核算,按照互助有效期的住院天数占住院总天数的比例进行计算。

参互职工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不在同一保障期的,按照入院时间所在保障期的政策核算补助金。

互助保障除外责任

第十 发生以下情形的,不承担互助保障补助。

(一)在保障期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不在住院收费所列项目中的医疗费用;

(三)不能提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的;

(四)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自费费用和其它医疗费用;

(五)参互职工拖欠基本医疗保险费,互助期内仍未补交的;

医保部门因故未足额赔付的医疗费用;

)工伤、生育(含节育)、职业病的医疗费用

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医疗事故、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医疗费用

(十)打架斗殴、吸毒、自杀、酗酒等违法所致的医疗费用;

(十)会员或其所在单位故意隐瞒、伪造或篡改病史、病历以及其他欺骗行为

第十 如有第十四条第十款所指行为,即时取消其申领补助金的权利,追回已发放的补助金,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 细则由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协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 细则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巴彦淖尔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23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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