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教育厅工作部署,经学院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上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工作安排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9月1日—9月8日)
1.各系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方案。对本系部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填写并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
2.各系部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附件2),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于以往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应列为重点事项上报。
(二)现场检查阶段(2018年9月8日—9月13日)
学院组织保卫处、教务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听取情况汇报:听取系部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
2.查阅相关档案:查看系部实验室规章制度、管理组织体系、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实施现场检查:抽查部分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4.检查意见反馈:向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现场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9月13日—9月20日)
1.根据系部自查情况及检查组反馈建议,对实验室安
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2.系部在收到整改通知后,提交整改报告。提交的整改报告中须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已立整立改的,应附整改前后照片或文件等佐证材料;无法立整立改的,需指定整改计划,并于10月底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整改期间,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3.各系部要及时总结经验,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请各系部于2018年9月8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及自查报告书面材料报送至学院保卫处、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保卫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庞连平(保卫处) 李宗伟(教务处)
联系方式:8416610 8416143
电子邮箱:675484870qq.com 370608930@qq.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河套学院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