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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16年04月03日 16:18  点击:[]

河套学院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春季为火灾易发时期,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院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进一步贯彻《高等学校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精神,加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及有关部门以“创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为主题,以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水平为目的,认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三个能力”(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疏散人员)。

二、各系(部)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严格排查所属区域内安全方面的管理漏洞和事故隐患。特别是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电教室、电子阅览室、锅楼房、配电室、超市和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及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检查的内容:违章用电、违章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源线、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重点部位需要配备消防器材的情况、现有消防器材的安全使用情况、安全出口、应急指示、应急灯、安全标识及其它火灾隐患等。

四、检查安全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各责任主体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是否做到一日一查,防火记录是否做到一日一记,安全例会是否做到一月一开,安全情况是否做到一月一报,安全隐患是否立即排除,安全情况是否报送保卫处。

五、工作要求:

1、消防安全工作事关重大,涉及到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造性地完成有关工作安排,务求实效,切忌敷衍,把工作落到实处。

2、各部门要借此安全检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教育各消防具体负责人时刻保持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树立消防工作长期性、经常性意识。严禁消防责任空白点。

3、各部门要加强防火领导组织,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情况汇报工作。

各部门于4月15日前将自查结果报保卫处(旧图书楼102房间)保卫处将根据自查结果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落实情况作为各部门、系(部)创建平安校园目标考评依据。

201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