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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安全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2017年03月08日 10:23  点击:[]

河套学院安全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内党办发【 2014 42 号)和《巴彦淖尔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巴党发【 2015 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落实学院党政部门和部系干部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党政同责是指党委(总支)行政对安全稳定工作共同负责,总支主要负责人对本责任区的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责任主体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在总支领导下对本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负责。一岗双责是指班子其它成员既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
各总支党政干部要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党政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党建工作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年度综合考核范围,确实承担起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主体的责任。
二、   工作职责
1、         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政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总支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宏观领导和协调,定期听取安全稳定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稳定工作体制机制等重要问题。
(二)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考核领导,将安全稳定工作成效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及教职工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三)强化部门内干部问责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支持部门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四)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将安全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之中,宣传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知识,预防校园涉毒、涉黄及邪教和宗教渗透,在大学生中加强社会主义主阵地建设。
2 、行政领导安全责任:
(一)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各项指标要求,将安全稳定各项指标要求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建立健全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稳定各项工作落实到班级、个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稳定隐患的排查治理
(四)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演练。
(五)执行安全稳定工作报告制度,将部门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安全事件及时上报保卫处,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六)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对本部门及部系组织的各种活动确实承担起安全责任主体责任。
(七)对本责任范围内的涉毒,涉宗教及特殊人员情况有记录有措施。
三、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首长负责制,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形成安全工作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二是安全稳定工作报送制度,将责任主体内的安全稳定情况及时报送保卫处,畅通报送渠道,重大紧急信息不迟报、漏报、瞒报。
三是安全稳定责任约谈制。对安全工作问题多,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部门,由院领导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是安全稳定工作年终考核制。每学年由保卫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责任主体就安全稳定工作履职情况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年度专项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及干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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