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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文件健全完善工作的​通知
2024-03-22 21:43   审核人:

河套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文件

健全完善工作的通知

河院评估发20241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河套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河院评估发2023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文件健全完善工作,对教学、科研、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有关管理文件进行系统梳理、修订与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在对标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的基础上,为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文件完善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按照审核评估要求,结合其他高校审核评估相关材料,对各指标点涉及的文件进行了系统整理,形成了《河套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文件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文件汇总表》)。请各职能部门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规定,按照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对现有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参照《文件汇总表》完成文件梳理、修订与完善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河套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河院评估发20231号)中的《河套学院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按照《文件汇总表》对本部门的文件进行系统梳理,查缺补漏,对需要修订的文件及时进行完善规划。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梳理部门原有文件的基础上,如发现《汇总表》内文件名称与部门已印发文件或拟印发名不一致1月10日前联系评估办公室,进行修改。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审核评估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办学与部门工作实际,如需对《汇总表》内文件进行增减,请填写《河套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文件修订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于1月20日前联系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进行文件增减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四)根据审核评估要求,各职能部门均需准备服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支撑材料,如有《汇总表》未涉及部门,需印发指标点相关文件,请填写附件2,一式一份,1月20日前对拟新增文件进行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准备新的文件。

(五)《汇总表》内各文件的责任部门,于2月20日前将所涉及文件提交至审核评估办公室,行政楼C203。如文件为新增文件,则文件须通过部门初审,确保文件质量。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文件,请报送情况说明。

评估办公室联系电话:8418371,8915578。

 

 

 

 

 

 

 

附件:1. 河套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文件汇总表

2. 河套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文件修订申请表

 

 

 

 

 

 

 

河套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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