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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
2014年10月20日 16:56   admin 审核人:   (点击: )

编辑部工作职责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出版方面的政策、条例和规章制度,

二、贯彻“双百”方针,积极宣传和报道教育、科技研究成果和进展情况,提供最新信息和交流园地。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振兴河套学院而努力奋斗。

三、 负责《河套学院学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宣传等工作。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的有关要求和期刊的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征稿、审稿、定稿、修改、编辑加工、版式处理、发排、校对、征订、发行等一系列工作,对刊物质量全面负责。

四、负责编委会的组建和管理,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向编委会汇报工作,重大问题提交编委会讨论解决,听取编委会意见,执行编委会决议。

五、对来稿高度负责,及时登录、送审,做到录、退有据;对作者一视同仁,民主办刊,爱护人才,扶植新秀,活跃学术气氛,为广大作者搭建交流学术成果、获取科研信息,提高学术水平的平台。

六、定期向行政主管单位报送样刊,负责期刊证的年审工作;配合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做好年度核验评审工作,定期参加学报研究会、自治区科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等组织的工作会议。

七、 及时做好学报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负责学报经费的审核和使用。组织管理好发行及广告工作,不断扩大本刊的社会影响,增强办刊实力。

八、 做好学报的交流工作,建立期刊信息资料库;学习兄弟院校的办刊经验,取长补短;加强与作者、读者、审者的联系,注重意见反馈,不断改进工作。

九、 不断加强编辑部工作人员自身的思想和业务建设,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参与有关的学术交流。

十、实行自动化办公和档案化管理,形成高素质、高效率、高度负责、锐意进取的编辑部作风。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本刊实行编委会主任和主编负责制,编委会主任、主编对学报的有关条例规定具有解释权。

《河套学院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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