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人员访问网络信息中心核心机房等重要区域审批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8-11-02 点击数:

 

 

一、为维护学院信息系统安全,确保学院各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重要区域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非本单位核心机房工作人员进出核心机房等重要区域,须按本制度进行审批,如未按本制度执行或出现事故由该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因工作需要进出核心机房等重要区域,相关区域负责人员应根据操作内容,确定进入人员,选择进出时间,填写《核心机房等重要区域出入审批登记表》,重大操作原则上应放在业务数据录入或备份之后进行。整个工作过程需由相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如遇审批领导不在,而又必须紧急处理的,需由相关工作人员向负责领导电话报告,并准予进入,待领导回来后补办相关手续。

四、非本部门人员,严禁单独进入核心机房等重要区域,确需进入的,相关核心机房值班人员必须全程跟踪,严禁从事非业务范围内的其它任何操作。

五、外部人员出入核心机房等重要区域,需填写《核心机房等重要区域出入审批登记表》并由相关工作人员陪同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进入核心机房、档案室的人员要保持核心机房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核心机房、档案室内吵闹、吸烟、吃零食,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进入,避免对核心机房设备构成威胁。

七、相关业务人员进入核心机房时,须与本部门工作人员同时进出,并按规定进行相关业务操作,严禁随意对设备进行操作,严禁接触与业务无关的设备,如因违规操作而造成网络和业务系统事故的,并且在相关工作人员劝阻无效下,将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并由该操作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八、进入核心机房人员在核心机房内完成相关工作时,需保证核心机房正常的环境秩序,认真填写核心机房内工作内容后方可退出。

九、核心机房等重要区域未按规定进入者,如造成损失和泄密等不安全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损失后果情节严重的,由本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或人身安全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附件:《核心机房等重要区域出入审批登记表》

 



网络信息中心核心机房等重要区域出入审批登记表

日期

部门

进出人员姓名

进出核心机房事由

进入核心机房时间

离开核心机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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