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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河套学院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

1.图书馆成立安全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馆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和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每两周检查一次安全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图书馆安全检查项目包括:用电、用水、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消防设备功能状态等。
   3.图书资料实行严格的编目登记制度,分等级分类别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馆长特批制,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柜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4.书库、阅览室馆员,是本室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现明火立即扑救并及时报告。

5.室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不得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6.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7.室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8.图书馆馆员下班时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检查门窗防盗设施是否完好,要随手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10.师生从闸门刷“一卡通”进入图书馆,外来办事人员到保安人员处登记方可进入。

11.进入图书馆自修的学生,要求只能带入与学习相关的物品,饮料、小吃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馆内,同时要做到“人走桌空”。馆员要每天清理占座物品,防止因占座引发学生之间不必要的冲突。

12.寒暑假图书馆闭馆期间,由学院值班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负责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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