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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2014——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河套学院2014——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文件的要求,根据河套学院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主要包括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学院信息公开情况和今后工作的不断完善等三个部分的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本学年,我院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内容,为促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不断提升学院的社会影响力,更好的服务师生和员工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学年,学院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2015年根据《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全面推进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中,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发布的信息中,一律在发布前进行充分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信息准确一致,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重要信息

本学年,我校按照教育部《办法》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完善信息公开与查询制度,在学院办学中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

1.招生信息

学院招生信息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公布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478-8414414、0478-8419900)和监督电话(0478-8416140),并接受考生和家长咨询。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每年准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在内蒙古招生信息网和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开辟了“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问答”、“留言咨询”等栏目,及时发布国家、自治区及学院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最新相关信息,使考生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我院最新的招生动向。我院公布的招生咨询电话及咨询QQ群,对于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安排专人及时进行解答,并针对考生提出的普遍性问题在招生信息网上进行了集中答疑。

学院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了招生违规操作举报电话,对招生录取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在录取和退档审核环节上进行双重监督,并对录取结果进行认真审核。本年度未发生违规招生事件。

2.财务信息

关于学院预算决算有关信息,主要通过教代会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进行公开。

关于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主要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校园网络、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学生手册等途径,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物价收费批文)、收费范围、投诉电话等内容逐一公开。根据《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我院坚决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三公示一公开”制度。即: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公示,发放各专业学费收取标准、教材费收取标准、住宿费收取标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学生可登陆河套学院计划财务处网站浏览各项收费标准及制度。校内收费公示栏公示,张贴各专业学费收取标准及相关政策,让每一位在校学生都清楚我院的收费相关情况。须向社会公开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政策,我校都在宣传栏公开,增加了我院收费的透明度。除此之外,我院一直严格执行收费的报批制度。首先向市发改委、自治区发改委申报各专业学费、各档次住宿费收费标准,根据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从河套学院的实际出发,学院研究发文明确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三公示一公开”的方法进行公示。

3.科研信息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加强学院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公开科技动态、科技政策、科研管理制度、科研成果和科技立项的公示以及各类项目申报的通知,通过科技处网站、“科研平台”QQ群、河套学院OA办公平台、纸质文件以及由各部门选派的科技信息员进行科技信息的宣传等方式公开信息,并将科研项目汇总表和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等有关信息在学院进行公开。

4.学生信息

本学年,团委学生处在学生奖学金、助学金、伙食补助的申请与管理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及相关程序执行,并进行了信息公开,学生基本满意,无举报现象。2014-2015学年,共为7名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5.6万元,为248名学生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124万元,为2313名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10855万元,为6321名学生发放伙食补助102.91万元。

在各类评优过程中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相关评比办法,下发评比表彰通知,并通过班团会、宣传栏、校园网、校园广播进行广泛宣传,团委学生处设有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心理健康机制章程健全,通过专题讲座、课堂教学、校园网进行信息公开。本学年共受理12人次个体心理咨询,进行了16余次团体心理辅导。

另外,学生管理、学生会及社团管理的相关规定健全,通过入学教育、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进行信息公开。

(三)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

学院以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整体联动、提高效能为宗旨,不断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新模式,完善信息公开的载体和渠道。

建设运行新媒体视频播放系统,在学生宿舍和食堂的电视机,校园大屏幕等视频终端滚动播放重要信息和校园活动,学院部分信息还通过积极联络校外各种媒体,及时予以报道和公开。

二、信息公开数量

(一)主动公开数量

本学年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量占主动公开信息的近87%。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院外公开

学院主页:学院动态360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10余条;招投标信息2条;招生信息25条;就业相关信息114条;人事招聘信息1条。

2.院内公开

学院办公网(含各职能部门网)信息40余条;重要会议:院长办公会信息9条,党委会信息11条,教代会报告1篇;普发文件157件;校园新媒体视频播放系统:视频及图文信息280余条等。

(二)主动公开内容

一是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二是涉及学院师生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和需要广泛知晓及参与的,重点包括:学院重大资源情况;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等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的政策、办法和结果,学费贷款,勤工助学,学生处分等学籍管理办法,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就业去向及就业率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考录用、职称评审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和科研经费使用等信息;基建工作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维修及改造专项工程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经济分配政策、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三)信息公开方式

1.互联网:通过学院行政办公网和学院主页分别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相关学院信息,这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此外,还有短信、微博、微信等。

2.纸质材料:普发文件、学生手册、院报等。

3.各类会议:教代会,学期工作会议,中层干部会议,教学工作例会,学生工作例会等。

4.其他形式。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院已在《河套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主页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受理程序和联系方式。当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

院内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会议、纸质材料等多种途径了解学院办学情况、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大家认为公开的信息较为全面、真实、及时、有用,获取方式比较便利,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评价较好。当年未收到相关举报。

三、今后工作的不断完善

目前,学院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包括部分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部分二级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加强等。结合上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院开展了调研和分析,并考虑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

不断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并对公开范围做出进一步的明确:区别“社会公开”、“院内公开”、“一定范围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内容界定,不随意扩大或缩小公开范围,并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开展考核评比,便于师生了解和监督工作情况,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不断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加强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能力。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合理设置工作程序,增强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服务质量。

(三)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的调查与引导

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校园舆情引导,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敏感事项,及时发布正面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师生关切,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推动学院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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